3月28日,市律协海事海商专委会主办、我所协办的新《海商法》培训季第二场专题活动在我所举办,韩朝帅、王可律师围绕《海商法》新修订内容,针对“船舶”“船员”相关章节展开讲解。市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、港航企业法务及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。
培训中,针对第二章“船舶”的修订内容,韩朝帅律师按照船舶所有权、船舶抵押权、船舶优先权、船舶留置权的顺序,对修订条款逐一进行解读,并围绕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、船舶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所有权保护、抵押船舶转让规则、船舶优先权的起算时间、船舶留置权的行使方式等内容,进一步明晰了相关条款的适用逻辑与实务要点。
针对第三章 “船员” 修订内容,王可律师结合航运现状指出,我国船员基数庞大,但船员劳动争议年均增长12%,流失率居高不下,权益保障已成为行业关键问题。他围绕船员劳动合同订立、船长权责、外籍船员在华管理等实务问题展开讲解,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对船员权益保障制度的理解与运用能力。
本次培训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新法船舶、船员章节的理解,为后续分章培训奠定基础。下一步,我所将持续承办新《海商法》专题培训,围绕运输、碰撞、保险等核心章节开展解读研讨,为烟台港航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