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烟台市律师学院首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三期课程开课,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我所兼职律师张旭昕受邀为培训班授课,围绕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征求意见稿)》作专题讲解。
新《公司法》落地施行后,配套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直面司法实务难点,关乎日常商事争议解决、企业合规、公司治理等核心律师业务。本次授课中,张旭昕律师依托自身高校法学教研功底与一线执业经验,紧扣征求意见稿核心修订条款,结合商事审判实务案例,重点解读公司治理、关联交易、法人人格否认等实务重点难点,帮助参训青年律师快速把握最新立法动向,夯实公司法业务执业基础。
本次授课内容扎实务实,契合青年律师执业核心需求。我所将继续依托自身专业优势,积极参与律师行业建设与青年法律人才培养工作,为烟台律师行业专业化、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