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3日,中城乡(烟台)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召开 2026 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,我所副主任姜玫受邀出席。会上,姜玫围绕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作专题解读。本次会议由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,公司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各党支部书记及中层管理人员列席参会。
姜玫结合多年刑事司法实务与国企合规服务经验,围绕新旧司法解释核心差异展开讲解,重点解读《解释(二)》中单位受贿、单位行贿等罪名定罪量刑的细化内容,明确了特殊受贿认定、退赃退赔、违法所得追缴等关键环节的司法适用规则,为参会人员厘清法律边界、筑牢合规防线。她指出,《解释(二)》衔接刑法相关修正案,完善反腐法规体系,对国企合规经营与廉政管理提出更高要求,并结合国企运营特点,建议企业健全内控机制、强化岗位监督、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,从源头防范职务类违法犯罪风险,保障企业稳健运营。
我所长期深耕国企合规管理与刑事风险防控领域,积淀了扎实的专业实力与丰富的服务经验。依托精湛的法律专业能力与成熟的解决方案,持续助力国有企业完善合规体系建设,全方位筑牢廉政风控防线,为企业规范经营、稳健发展保驾护航,助力企业高质量长效发展。